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统称"法律法规"),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