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3005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内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