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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2005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TKCTKC(SZ:200512)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 (一)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