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 年修订)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司与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权责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由经理层或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执行评估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 回避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评价原则与内容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令规定与公司营 运需求,制定内部控制自行评价办法,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 方法和报告形式等,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以揭示和防范风险,而 增益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二)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