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对外担保作业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作业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 对外担保额度总额及对单一企业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的 400%。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担 保等。 第四条 本办法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的下属子司之间。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受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