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0007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国投丰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义务,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分)公 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 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