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