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 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 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