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 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 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