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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3012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山东卓创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三)平稳过渡原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统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继任者的甄选及培养计划,以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且应当提交书面 报告。若相关人员辞任不会导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则其辞任自公司及董事会收到其递交的书面报告之日 起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