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 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要求 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秘书授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