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洁明 了、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