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 (二)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四) 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 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 资者。 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