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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PEAK3PEAK(SH:688536)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 划,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工作程序 2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薪酬结构、薪酬发放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他原 因,导致人数不足三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