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6885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一条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 证与各关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 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 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 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 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