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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PEAK3PEAK(SH:688536)2025-10-28 09:2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董事会秘书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 事会秘书原则上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 会秘书后续培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公司董事会秘书, 应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1 第一条 为完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