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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股份(6002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GETMGETM(SH:600232)2025-10-28 09: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