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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股份(6002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GETMGETM(SH:600232)2025-10-28 09: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