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5 号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