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 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