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 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有效、合理 地使用资金,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实现投资 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建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 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