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投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施。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