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软件(6886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下设证券事务中心,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中心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