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603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主管,负责公司三会运 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