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在境内和境外以现 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或权益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 益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含购置房产)、更新(技术)改造投资 (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二)股权投资:设立全资、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参股企业及对其追加 投资,受让股权,对非出资企业新增投资,向基金(产业基金、引导基金等)出 资,债转股等; (三)无形资产投资:购买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 权、探矿权、采矿权、产能指标、能耗指标等; (四)金融投资:证券期货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期权等)、 委托理财、购买保险产品、对持牌类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等; (五)其他投资:产权交易(含专利等无形资产交易)、公司重组、合作联营、 租赁经营等。 证券期货投资中的套期保值业务,同时依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执行。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管理,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