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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VHDVHD(SZ:301318)2025-10-28 10:10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海德")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深圳市维海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维海德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相关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