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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0004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GPEDGPED(SZ:000429)2025-10-28 10:17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适用于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相关事项比 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 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 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