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巨丰(301296) - 累积投票制度
NJFNJF(SZ:301296)2025-10-28 10:18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 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 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