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