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的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