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 行管理、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财务总监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 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 益; (二)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曾在大中型企 业担任总会计师或者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 2 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