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司章程》和 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及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