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赫股份(3010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可根据重要性程度参 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