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赫股份(30105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 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此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 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投资非保本型产品,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