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