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内 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 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向境内外的经济实体进行投资,以期在未 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资产运用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