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对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 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 限进行,并须报告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控股子 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