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60378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NBGFNBGF(SH:603788)2025-10-28 10: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并参与对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为: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查、评价和提出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改善公司运行的效率效果、实现公司发展 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