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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资金 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 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 第三条 关联人是指《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