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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