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国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