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CSSC HoldingsCSSC Holdings(SH:600150)2025-10-28 11:0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 未满 6 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 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 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