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 事务所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会同审计委员会,参 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本年度审计重点,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