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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76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