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伟 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得到伟星股份的如下保证:即伟星股 份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 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801 号 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