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