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其中一名独立董 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 员。 1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