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授 予管理层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进行分解、细化,赋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处理具体经营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 决定。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部人员有效。 第四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 职权授权其他主体决策;未经董事会同意,授权对象不得将董事会授予的权限转 授其他主体或人员行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明确授权的机制、原则及 责任追究,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