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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YIZUMIYIZUMI(SZ:300415)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