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